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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商务部网站消息,2018年8月10日,商务部发布2018年第40号公告,决定自2018年8月2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新加坡的进口卤化丁基橡胶征收反倾销税。反倾销税率分别为美国%,欧盟%—%,新加坡%—%,实施期限5年。
2019年11月19日,商务部发布2019年第52号公告,决定对埃克森美孚公司和埃克森美孚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进口卤化丁基橡胶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倾销及倾销幅度期间复审。2020年11月19日,应有关利害关系方申请,商务部发布公告,终止了该期间复审调查。
2021年1月29日,商务部发布2021年第3号公告。根据该公告,2020年12月31日英国脱欧过渡期结束后,之前已对欧盟实施的贸易救济措施继续适用于欧盟和英国,实施期限不变。
2023年6月19日,商务部收到浙江信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中国卤化丁基橡胶产业提交的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申请书。申请人提出英国存在卤化丁基橡胶产业且一直对华倾销出口,申请将英国纳入本次复审被调查国(地区)。申请人主张,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美国、欧盟、英国和新加坡的进口卤化丁基橡胶对中国的倾销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对中国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请求商务部对原产于美国、欧盟、英国和新加坡的进口卤化丁基橡胶进行期终复审调查,并维持对原产于美国、欧盟、英国和新加坡的进口卤化丁基橡胶实施的反倾销措施。山东京博中聚新材料有限公司支持申请。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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