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午间,顶流艺人蔡徐坤发文回应称,其和C女士的交往均属双方自愿,既不存在“女方为未成年”的情况,也不存在所谓的“强制堕胎”,不涉及违法行为。
此前,蔡徐坤被曝和一位C姓女士发生关系并致其怀孕,随后又让其堕胎,引发舆论关注。
【资料图】
▲来源:微博截图
猫眼专业版显示,蔡徐坤共涉及多个领域的42个商务代言,包括百事可乐、燕京啤酒、雀巢咖啡、安慕希、Prada、宝格丽、欧莱雅、屈臣氏、惠普、Levis、VIVO、施华蔻、立白、汰渍、维达等品牌。
目前,已有部分品牌微博删除蔡徐坤相关内容,不过也有品牌仍在置顶其代言广告。
多品牌微博删除蔡徐坤相关内容
中新经纬看到,目前,雀巢中国、VIVO、汰渍等品牌微博上,已无法搜索到蔡徐坤相关内容。央视新闻、爱奇艺等微博均已“查无此坤”。
7月3日,中新经纬从雀巢中国方面获悉,蔡徐坤此前就已不再是其品牌代言人。
与此同时,燕京啤酒官方微博仍在置顶蔡徐坤代言广告。
▲来源:微博截图
燕京啤酒是A股上市公司,蔡徐坤是该公司旗下燕京U8、狮王精酿等产品代言人。针对蔡徐坤事件,股民们在燕京啤酒股吧里议论纷纷,称燕京啤酒“找代言人眼光不行”“一个代言就搞成这样”。
据Wind数据,7月3日,燕京啤酒股价收跌0.80%,报12.37元/股。
7月3日,燕京啤酒董秘办工作人员向中新经纬表示:“我们这边希望各位股民理智一点,具体以公司官方消息为准。”此外,针对蔡徐坤事件,该工作人员称,“需要咨询市场营销中心,因为具体是他们那边负责,我们这边可能目前还没有能处理的。”
财报显示,2022年,燕京啤酒营收及归母净利润加速增长,实现营业收入132.02亿元,较2021年的119.61亿元增长10.38%;实现归母净利润3.52亿元,较2021年的2.28亿元增长54.51%;实现扣非净利润2.72亿元,较2021年的1.72亿元增长58.32%。而2021年,燕京啤酒的营收及归母净利润增速分别为9.45%、15.82%。
燕京啤酒自2019年推出燕京U8系列产品后,便开启了高端化进程。之后,燕京啤酒密集推出了燕京U8、燕京U8plus、燕京八景、狮王系列精酿等产品,使得中高端产品矩阵更加丰富。电商平台显示,12瓶500ml的燕京U8 小度酒8度啤酒,售价63元,算下来一瓶约5.25元。
年报显示,2022年,燕京啤酒实现啤酒销量377.02万千升,同比增长4.12%,其中燕京U8销量39万千升,同比增长超50%。至于燕京U8的收入占比如何,年报中并未透露。
2022年,燕京啤酒的销售费用达16.34亿元,同比增长4.79%。其中,广告宣传费6.04亿元,同比增长7.89%。
燕京啤酒称,2022年,公司通过持续开展全链路营销,推进营销变革,充分利用各种媒介进行全方位、广覆盖、立体化品牌营销,发力线上线下全媒介渠道。公司持续推广个性化、差异化高端产品,并配合新品的推出,展开系列营销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实现品牌年轻化升级进阶。
另一家与蔡徐坤合作已久的A股公司是汤臣倍健。早在2018年,汤臣倍健就启用蔡徐坤作为旗下针对年轻人的营养品牌“YEP”系列的代言人。
北京广告协会刚对其发布风险提示
目前,在爱奇艺、优酷、腾讯视频、B站等视频平台上,仍可以搜索到蔡徐坤相关内容。
此外,6月30日,综艺节目《奔跑吧》官方微博发博表示,因编排调整,原定当晚播出的节目将延期播出。根据节目预告,原定播出的嘉宾中有蔡徐坤。
2018年,蔡徐坤在选秀节目《偶像练习生》凭借总票数第一的成绩正式出道,开始走入大众的视野。据艺恩数据显示,截至6月24日,蔡徐坤在近一个月内的商业价值指数榜上排名第64名,商业价值75.39。
从商业版图来看,天眼查App显示,蔡徐坤共关联3家工作室,包括熙和乾源(上海)文化工作室、上海蔡徐坤影视文化工作室、北京蔡徐坤影视文化工作室,3家工作室均为蔡徐坤个人独资企业。其中,北京蔡徐坤影视文化工作室已注册多枚“蔡徐坤”“葵计划”“KUN”等商标。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显示,6月28日,北京蔡徐坤影视文化工作室,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7月1日晚间,针对此前内地歌手蔡某某的舆情风波,北京广告协会明星代言规范委发布了一则关于对中国内地男歌手蔡某某舆情发酵的风险提示。其中表示,近日,中国内地男歌手蔡某某事件逐渐发酵,该事件有进一步炒作及扩大趋势,请相关品牌方、演艺经纪公司、MCN经纪机构对中国内地男歌手蔡某某做好风险把控。
官网显示,北京广告协会是经北京市社团管理办公室批准的社团法人,是北京广告业的行业组织。2022年12月6日,北京广告协会明星代言规范工作委员会在北京成立。该协会旨在开展明星广告代言行业自律工作,维护广告市场合理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今年4月,该公众号发布《北京明星广告代言活动自律公约》,其中提出,及时建立明星代言、主播营销“预警”及“复出”名单,维护明星、网络主播、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合法权益。签约机构应遵照“预警”名单,对违规代言受过行政处罚、社会负面影响大的明星、网络主播进行联合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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