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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财立方消息】7月3日,豫光金铅发布公告,因控股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正在进行增资扩股,公司可能存在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情形,上交所同意中止审查公司可转债发行,中止时限为3个月。
根据豫光金铅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豫光金铅拟发行可转债募资14.7亿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6年。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年产一万吨铜箔项目、再生铅闭合生产线项目、年产200吨新型电接触材料项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责编:史健 | 审校:李金雨 | 审核:李震 | 监制: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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