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3-041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资料图】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 至 2023年 6月 30日 , 博 众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公 司 ” ) 未 进 行 回 购 交 易 。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完成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的开立,2023年6月未进行回购交易。
一、回购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
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1.19 元/股(含)。回购
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6 月 10 日、2023 年 6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3-03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2023-03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
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
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办理完成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尚未实施
股份回购。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
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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