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控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
经审慎分析,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并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
立意见
经对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
审阅,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23 年半年度公司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
《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违规情形。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公司新增关联方及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独立意
见
经仔细审阅公司新增关联方及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相关事
项,我们认为,本次新增关联方及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项属于日常经
营业务所必须,该交易具有真实背景;同时,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交易双方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经营业
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基于上述,我们
同意公司新增关联方及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
独立董事:王强、王美琪、蒋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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