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其官网发布《关于广东省华达中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如下——
关于广东省华达中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法人)名称:广东省华达中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26330368Q
住所(地址):中山市小榄镇绩东一万安路38号首层003卡、004卡
2022年10月19日,我厅在安全生产专项巡查中,发现你单位施工的东晟新苑项目(位于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灵镇村卢墩围海悦)存在较多问题和安全隐患,并下发了现场巡查问题告知单,要求你单位进行整改。2023年6月2日,我厅组织对你单位此项目进行“回头看”检查,发现施工现场仍存在以下问题。栋楼层内临边无防护措施。层模板支撑自由高度达1100mm,上可调支座偏心受力。栋17层外飘大阳台模板支撑在外脚手架脚手板上,电源线沿外脚手架上引。4.模板支撑已拆除,板及枋条悬挂在结构天花上。栋模板拆除枋条临边搁置。6.外脚手架安全平网张挂不到位。栋施工升降机卸料平台与结构外边之间有宽达180mm的间隙。8.施工升降机卸料平台脚手架立杆搭接连接。9.施工升降机卸料平台及外脚手架开口端未设置横向斜撑,缺少临边防护。10.首层砂浆机设置在干码的砖块上无操作平台和可靠措施。#塔吊电缆悬挂点间距大于20m。#施工升降机第15层门可由楼内人员开启;部分层门下部间隙大于35mm。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问询笔录》和照片等证据证实。
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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